王子明 发表于 2022-4-12 09:54:15

今日起正式生效!淘宝平台相关争议处理规则,事关商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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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淘宝网发布了淘宝平台发票、卖家有责等争议处理相关规则调整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网调整淘宝平台相关争议处理规则。4月11日,该公告正式生效。公告中的主要变更点有:卖家未按法律规定或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处理买家发起维权或投诉的,视卖家有责,计入淘宝平台相应服务体验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卖家有责的实施细则:卖家无合理理由拒绝消费者在平台保障范围内的售后服务诉求;卖家未履行《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规定的举证义务,包括未举证或未提供平台要求的凭证;卖家在提供售后服务过程中违反淘宝平台相关规则。一、买家如何维权公告中还调整了《发票问题的争议处理》相关细则:消费者在天猫平台、淘宝平台上购买商品的,有权向卖家要求获取相关购货凭证,如发票、服务单据等。同时,保税进口商品按海关监管规章进行管理,无法开具发票的,消费者可向卖家索要其他相关购货凭证。其实,早在去年,11月11日,阿里关于发票问题就进行了公示通知。如果买家要求卖家开具发票,卖家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拒绝开票或者要求买家支付税点。1、可以与卖家沟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为依据向卖家提出要求:《电商法》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2、通过淘宝小蜜进行投诉,淘宝进行协调这一步需要在手机淘宝上操作:进入店铺——点击右上角三个点——客服小蜜3、消费者协会、税务局、工商局、仲裁委员会、法院投诉或上诉如果有以上类似情况发生,买家有权对卖家进行投诉,维护自己买家的利益。二、卖家遇到同行套路,怎么办那如果卖家遇到同行或者职业打假人,该如何处理?有淘系卖家被一个买家给投诉承诺未履行,主要的原因是问卖家要了发票,卖家回复错误,说开不了发票,后续就直接被举报承诺未履行:这个买家还加了商家的微信号,在离开阿里监控平台的地方,要求对方给钱,不然就不撤销这次的投诉。有些同行或者职业打假人就是利用这个点,会刻意进行套路,他们的诉求一个是要求卖家扣分(平台有规则,不履行会扣分),另一个要求拿到一部分赔偿额(给了赔偿再和卖家来协商撤诉)。一旦卖家回复开不了票或者说开票要支付额外的税点,就会落入这类“买家”提前设计好的圈套,从而导致被投诉承诺未履行。如果被投诉成功,那么就会被投诉承诺未履行,从而导致扣分,一般情况是4分或者6分。针对这种情况,卖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做好客服培训,不能在旺旺上回复任何不能开发票、开票要支付额外的税点等言论。尽量满足买家的合理诉求,必须养成买家需要就开发票的习惯,如果你是个人店,并不是企业店,真的开不了,也可以找税务局代开。如果买家咨询后,可以确认这个“买家”是同行或者职业打假人,无需正面回复。如果卖家被恶意投诉的话,可以根据《发票问题的争处理》进行申诉,申请平台介入,由淘宝来进行判定。三、能否找第三方机构代开淘宝个人店铺卖东西,客户索要发票,淘宝店主找第三方公司代开发票是否允许,代开发票公司和淘宝店主会受处罚吗?违法违规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所以,“找第三方公司代开发票”是违法行为。“第三方公司”并没有发生销售行为,不能代替其他人开具发票。而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也对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对于对卖家来说,正确做法应当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发票申领手续,自行开具发票。即使属于临时发生业务,或者发票申领手续尚在办理之中,那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自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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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更多木 发表于 2022-4-12 12:15:22

学无止境 ,学习学习

浪子孤女 发表于 2022-4-12 12:10:20

讲的好

楼琴观雪让 发表于 2022-4-12 12:05:00

学到了,感谢分享

wxf2017 发表于 2022-4-12 11:59:58

新手路过,学习了

老蟹2017 发表于 2022-4-12 11:54:54

学无止境 ,学习学习

王胜军 发表于 2022-4-12 11:34:31

多谢分享,不错

123457281 发表于 2022-4-12 11:19:19

学无止境 ,学习学习

123457321 发表于 2022-4-12 11:09:15

很受启发

球死禁严 发表于 2022-4-12 11:04:11

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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